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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部分企业规避法律弄巧成拙 |
| 转自: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时间:08-05-07 00:00:00 次数: |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今年以来,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办理了多起为被辞职工追回社保权益的案件。虽然起因仅仅是一两个人的投诉或咨询,但却能扯出一串人的社保权益问题。有关部门表示,部分企业规避法律的做法,只能是弄巧成拙。
3月18日,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接待了举报者刘某,他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刘某是郑州某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公司的职工,单位一直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更别提办理社会保险了。今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其单位连忙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一些不想继续聘用的职工直接辞退,刘某就是其中之一。
社保稽查大队前往核实,发现该公司不仅未给刘某办理养老保险,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也都没有办理。此外,通过查阅工资表,还发现有3名在职人员什么社会保险都没有参加。
社保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向该单位负责人讲解《劳动合同法》,最终该单位为这4名职工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各项社会保险。
“前不久,我们还处理了一宗案子,涉及39人,最后企业拿出了2万余元,为应保未保的15人办理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件案子的起因也和职工的投诉与咨询有关。
据了解,1~3月,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投诉咨询及其他部门转办案件541起,涉及职工17463人。仅3月份,就受理举报投诉257起,案件涉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涉及人数9971人。
相关负责人对此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一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部分用人单位误读新法,不是从完善劳动关系着手,引导职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是一味进行裁员。在被裁员的劳动者中,相当部分因在职时单位未给其办理社会保险,被解聘后,来举报投诉。二是用人单位执行社保政策不规范,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被稽查就没事,不主动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三是随着《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等政策的出台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自我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主动到社保稽查大队反映问题的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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