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2007年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
(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实施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具体措施
(一)做好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摸底调查工作是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05年有关工作情况及数据的通知》(渝劳社便[2006]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工作。
(二)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
1.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同相关部门将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分类制作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上网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使用。今年将制作适合建筑、商贸、餐饮服务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今后两年将适时制作其他行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2.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切实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善、内容不合法、权利义务不对等及其他问题,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范运行,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在开展各类企业和企业家评优活动时,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工作联系,合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3. 从2006年开始,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组织力量逐步开发和推广劳动合同管理软件,首先推荐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加快全面实行微机化管理,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信息化。
(三)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工作之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执法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私营企业和改制重组企业。
2006年检查的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合法以及履行劳动合同等情况。对用工行为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整改。
(四)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1.《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劳动保障“五五”普法规划。
2.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