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上海市工商联就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的影响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新法实施后,五成企业减少劳动用工数量,以降低运营成本。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局一位劳动争议仲裁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劳动密集型企业聚集的珠江三角洲,很多企业为适应新法感到异常痛苦。上述上海市调查结果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四成企业的态度是维持现状,三成企业积极应对,二成企业观望同行业企业的措施。“对于很多企业,等于是让小学生适应大学的课程。”该仲裁员说。他也明显感到,新法出台后,劳动争议仲裁中可自由裁量的空间小了,因为现在的条文刚性很大,企业承担的举证责任更为严苛。
另一方面,劳动者诉讼热情空前高涨。有当事人在仲裁庭上说,希望本案能成为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典型案例。
这位仲裁员认为,劳动合同法还是需要进一步调整。否则,可能出现大面积违法的现象,这对法律的权威性无疑是巨大的伤害。
董保华建议,应该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先制定实施办法,在总结地方经验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进行修改。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地方上出台相关办法的动力并不大。一位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告诉记者,他们不愿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万一工人拿刀过来砍我们怎么办?”